“锥子不能两头快”,要避免档期冲突,把长远目标压缩在短期内完成是有违常理的,其结果必然是欲速不达。救市与房产税犹如一日三餐,不能将早餐与中餐或晚餐混搭,否则要么撑破肚皮,要么饥肠辘辘,必然相克;二是房产税的政策要适宜,税率、税基、纳税对象、起征点、征管办法等的确定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,做到科学、合理、接地气,以不引起民怨为前提。要遵循以下原则,对房产税做顶层设计,切记造成“兵临城下”、“大军压境”之势。
1、房产税不能“兵临城下”
为了刺激楼市,政府出台各种利好政策,鼓励住房消费者入市,救市已上升至一项政治任务。在这样的政策背景下,妄谈房产税政策确实不合时宜。笔者认为,目前不宜出台引起市场波动的利器政策,尤其是房产税暂时只能引而不发,延迟出台,给稳定住房消费一个窗口期、同时也给房产税预留一个筹备期、调研期、宣传期、立法期,再给纳税人一个心理适应期、政策普及期、房产处置期等。房地产税应着眼长远,宣传要有节奏有分寸,防止“崩盘派”干扰市场,引发“抛房潮”对冲救市政策。要注意近期与远期战略的衔接,由浅入深、分步推进,通过“柔性进入”的方式达到渐入佳境的效果,避免产生恐慌性抛售等市场过激反应。
2、房产税不能闭门立法
近几年各大媒体抛出各种版本关于房产税的宣传,混淆视听,蛊惑人心。政府有关部门未能对这些宣传“拨乱反正”,导致房产税政策在未出台前就制造神秘色彩,让消费者心生恐惧。在制定房产税的过程中不能仅征求专家学者的建议,要多听取房地产交易部门、税收征管部门的基层工作人员、广大市民乃至纳税对象的意见,深入市场线,获得更“接地气”的政策建议。待整个税制体系建立起来以后,再逐步扩大征税力度与征税范围。在刺激楼市的预期效果达到后,可进入房产税收政策出台之前的“预热期”,可对房产税进行试点征收,分别选择一、二、三线城市中的典型城市进行模拟运转,获取相关数据,增加可操作性。在税收政策实际出台实施之前,相关部门还应对税收政策进行宣传活动,接受市民面对面的政策咨询,答疑解惑,让购房者对即将实施的房产税有一个全面而客观的理解,从内心慢慢接受房产税。介于目前不是实施房产税的佳时期,恰逢其时给房产税立法提供了一个开门立法的准备期。
3、房产税不能“变脸过快”
为了防止经济再次下行,政府不断出台新政刺激楼市,在这个时期入市的购房者,为中国经济做贡献,让中国经济发展不至于低迷,因此政府不能不讲情面,应当给予一个宽松期和从购房入市到为房纳税的替换期。一方面稳定投资预期,避免出现大规模“抛房”,避免开发商手中的库存压力加大。另一方面,给予宽松政策,延长房产税征收的期限,笔者认为3-5年为宜。一是去库存压力大,市场需要调整期、消化期;二是企业转型任务艰巨,付出成本和代价巨大;三是购房者对产品的认知需要时间;四是房产税立法从技术层面需要3-5年时间,包括调研、论证、试点等;五是消费者纳税意识的培养,从被动纳税到主动纳税需要一个过程;六是税收征管需要准备期,制定征管标准、软件开发等。因此,前后政策要有“防火墙”,政府与之前的投资者要相互配合,给一个宽松的期限和宽松的政策,避免“擦枪走火”,在充分稀释市场泡沫、盘活存量房产的基础上再进入开征房产税的档期。
4、房产税不能抬高门槛
目前一方面生态环境日益恶劣,另一方面旅游地产、老年地产、商业地产、教育地产等细分地产不断发展以及逆城市化现象开始显现的情况下,人们对于二居所甚至三居所的需求也越来越大。当前由于信息不对称,购房者对房产税的认识也颇有偏差,每当涉及房产税,几乎所有普通民众都认为这一税种是一个普遍开征的“人头税”,个个恐慌不已,担心房产税是否会成为自己的一大负担。因而,房产税征收的消息每每抛出都会引起轩然大波。因此,开征房产税必须避开难点,先易后难,步步深入。要在纳税人中宣传讲解房产税,逐步树立税收意识,要让市场适应房产税有一个平稳过渡阶段,以利于稳定民心,稳定社会,避免市场出现大的波动。返回海门房天下//haimen.fang.com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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